第一章 总 则
第一条 为了加强我校固定遊雅堂 アプリ管理,规范固定遊雅堂 アプリ处置程序,保证固定遊雅堂 アプリ的安全完整,根据《事业单位国有遊雅堂 アプリ处置管理暂行办法》【财政部令第36号】、《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国有遊雅堂 アプリ管理暂行办法》【教财〔2012〕6号】以及山西省财政厅《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遊雅堂 アプリ处置管理暂行办法》【晋财资〔2008〕139号】文件精神,依照《太原理工大学国有遊雅堂 アプリ管理办法》,结合我校实际,特制定本管理实施细则。
第二条 固定遊雅堂 アプリ处置是指学校对其占有、使用的固定遊雅堂 アプリ进行产权转让或者注销产权的行为。
第三条 固定遊雅堂 アプリ处置方式包括:无偿调拨、置换、报废、报损、对外捐赠等方式。
(一)无偿调拨,指以无偿的方式变更遊雅堂 アプリ占有、使用权的遊雅堂 アプリ处置形式,包括:遊雅堂 アプリ在本部门内上下级或同级之间的调拨;因隶属关系改变而发生的遊雅堂 アプリ上划或下划;因撤销、合并、分立而发生的遊雅堂 アプリ转移。
(二)置换,指以非货币性交易的方式变更遊雅堂 アプリ所有权或占有权、使用权的遊雅堂 アプリ处置形式。
(三)报废,指经有关部门技术鉴定或按有关规定,对已经不能继续使用的遊雅堂 アプリ进行产权注销的遊雅堂 アプリ处置形式。
(四)报损,指发生非正常损失等,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产权注销的遊雅堂 アプリ处置形式。
(五)对外捐赠,指将尚能继续使用的遊雅堂 アプリ,无偿支援公益事业及扶贫、赈灾等的遊雅堂 アプリ处置形式。
第四条 固定遊雅堂 アプリ处置范围:
(一)固定遊雅堂 アプリ报废:
1.使用期限已超过耐用期,正常情况下确已丧失效能;
2.经技术鉴定质量太差或损坏过重,无法修复或修理费用过高;
3.因国家标准改变或技术进步等原因,失去使用价值或使用价值过低;
4.设备老化、技术性能落后,耗能高,效率低,经济效益差;
5.因年久失修存在安全隐患、或因规划发展需要拆迁的房屋;
6.因规划发展需要变更的土地。
(二)固定遊雅堂 アプリ报损:意外丢失被盗,或由相关部门或个人原因丢失。
(三)无偿调拨:遊雅堂 アプリ使用人发生变化时变更使用权的遊雅堂 アプリ处置形式,包括:遊雅堂 アプリ在本部门内上下级或同级之间的调拨;因隶属关系改变而发生的遊雅堂 アプリ上划或下划;因撤销、合并、分立而发生的遊雅堂 アプリ转移。
第五条 固定遊雅堂 アプリ处置原则:
(一)固定遊雅堂 アプリ处置应当遵循公开、公正的原则。
(二)固定遊雅堂 アプリ处置须经充分论证和技术鉴定。
(三)固定遊雅堂 アプリ处置应当遵循“先报批、再处置”的原则。
(四)任何二级遊雅堂 アプリ管理单位和个人无权擅自处置固定遊雅堂 アプリ。
(五)固定遊雅堂 アプリ数量较多或者价值较高的,需通过招标、拍卖等市场竞价方式公开处置。
第六条 学校处置的遊雅堂 アプリ应当产权清晰。权属关系不明确或者存在权属纠纷的遊雅堂 アプリ,须待权属界定明确后方可处置。
第二章 固定遊雅堂 アプリ处置鉴定
第七条 所有申请报废的固定遊雅堂 アプリ分级组织技术鉴定,鉴定结果填写在《太原理工大学固定遊雅堂 アプリ处置报告单》中。
第八条 鉴定权限:
(一)申请报废的固定遊雅堂 アプリ单价原值在10万元以下或批量价值在20万元以下的,由使用单位组织三人专家组(副高级职称以上)进行鉴定。
(二)申请报废的固定遊雅堂 アプリ单价原值在10万元(含)以上或批量价值在20万元(含)以上的遊雅堂 アプリ处置由国有遊雅堂 アプリ管理处组织三人专家组鉴定,审计处、纪检监察办公室、计划财务处会同现场鉴定。
第三章 固定遊雅堂 アプリ处置审批权限
第九条 审批权限
(一) 固定遊雅堂 アプリ单价原值在10万元以下或者批量价值在20万元以下的遊雅堂 アプリ处置,国有遊雅堂 アプリ管理处汇总,处务会通过后报主管副校长,主管副校长同意后,报山西省教育厅审批备案。
(二)固定遊雅堂 アプリ单价原值在10万元(含10万元)以上或者批量价值在20万元(含20万元)以上的遊雅堂 アプリ处置,国有遊雅堂 アプリ管理处汇总,处务会通过后报主管副校长,主管副校长同意后提交学校校长办公会议审议,学校审批通过后报山西省教育厅审核,教育厅审核通过后报山西省财政厅审批。
各级管理单位审批通过后方可进行处置。
第四章 固定遊雅堂 アプリ报废、报损处置方式及程序
第十条 学校固定遊雅堂 アプリ报废、报损,按如下程序执行:
(一)固定遊雅堂 アプリ的报损、报废处置,原则上每年5月、10月各集中进行一次,凡需报损、报废的固定遊雅堂 アプリ,使用单位组织鉴定后,遊雅堂 アプリ管理员网上填写《太原理工大学固定遊雅堂 アプリ处置报告单》,单位鉴定后签字盖章后提交国有遊雅堂 アプリ管理处。
(二)国有遊雅堂 アプリ管理处向全校发布拟报废遊雅堂 アプリ公告,对于能调剂继续使用的固定遊雅堂 アプリ,需求单位可提出校内调拨申请。
(三)国有遊雅堂 アプリ管理处汇总调剂后的拟报废遊雅堂 アプリ,根据拟报废遊雅堂 アプリ价值与数量确定鉴定方式。
(四)国有遊雅堂 アプリ管理处审查《太原理工大学固定遊雅堂 アプリ处置报告单》及相关材料,汇总拟报废处置遊雅堂 アプリ,按照学校审批权限批准同意,并向上级管理部门进行报批。
(五)经批准报废的固定遊雅堂 アプリ须保持其完整性,使用单位不得擅自将其拆毁处理,要完整上交国有遊雅堂 アプリ管理处。
(六)因各种原因致使固定遊雅堂 アプリ盘亏、非正常损失的遊雅堂 アプリ,申请报废处置时须提交:责任认定鉴定书、遊雅堂 アプリ损失调查报告及处理决定、公安机关出具证明等;
(七)对未达到使用年限不能继续调拨使用的固定遊雅堂 アプリ报废、报损,学校从严控制,同时向使用单位按照固定遊雅堂 アプリ规定的使用年限平均收取折损费。
第十一条 固定遊雅堂 アプリ处置的账务处理
国有遊雅堂 アプリ管理处依据山西省财政厅、山西省教育厅文件批复处置遊雅堂 アプリ后,国有遊雅堂 アプリ管理处与计划财务处相应调整遊雅堂 アプリ、资金账目,确保账账相符,账实相符。同时,处置遊雅堂 アプリ结果作为学校和计划财务部门预算安排和配置遊雅堂 アプリ的参考依据。
第五章 固定遊雅堂 アプリ其它处理方式
第十二条 经山西省财政厅批准、山西省教育厅备案确认报废的仪器设备和家具应优先进行再利用。国有遊雅堂 アプリ管理处对可再利用的仪器设备和家具进行另行单独记账,具体规定如下:
(一) 固定遊雅堂 アプリ对外捐赠:对于一些校内教学、科研工作无法使用,但能满足学校对口单位使用的仪器设备、家具可以适当捐赠处理;因扶贫等学校工作需要捐赠的固定遊雅堂 アプリ。
(二)固定遊雅堂 アプリ拟对外捐赠单位向国有遊雅堂 アプリ管理处提交捐赠申请,并附受赠单位的基本情况和财务状况,以及决定捐赠或无偿转让的有关文件、受让方、捐赠或无偿转让协议等,经主管校领导批准后,可进行捐赠。
(三)具有历史文物价值和教学展示价值的可留作展示。
(四)作为教学科研、拆装实践或大学生科技实验活动留用的,使用单位填写《太原理工大学报废仪器设备(零配件)领用登记表》,经主管校领导审批后,国有遊雅堂 アプリ管理处办理相关手续并备案。
第六章 固定遊雅堂 アプリ处置、收入管理
第十三条 经山西省财政厅批准处置的固定遊雅堂 アプリ,由山西省财政厅实物库统一回收,集中处置。
第十四条 学校固定遊雅堂 アプリ处置收入,在扣除相关税金、评估费、拍卖佣金、评审费等相关费用后,按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和财政国库收缴管理的规定上缴中央国库,实行“收支两条线”管理。
第七章 附 则
第十五条 本实施细则由国有遊雅堂 アプリ管理处负责解释,自颁布之日起施行。
附表1:《太原理工大学固定遊雅堂 アプリ(仪器设备、家具)处置流程图》
附表1:
太原理工大学固定遊雅堂 アプリ(仪器设备、家具)处置流程图